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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元旦、春节期间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扩散的

发表时间:2021-04-30 03:20:50  来源:  浏览:次   【】【】【
山西:元旦、春节期间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扩散的,将追究相关场所和举办者责任12月30日,健康山西官微发布《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

  12月30日,健康山西官微发布《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口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频繁、食品物资需求增多、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等多种因素叠加,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日趋复杂严峻。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把好“境外输入”“省外输入”“冷链输入”三个关口,落实落细“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各项防控措施,巩固拓展我省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和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大型会议和庆典等活动管控

  (一)严格大型会议活动管控。从即日起至2021年春节假期结束,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严格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管控。全省范围内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等非必要不举办庆典庆祝、跨年联欢、企业年会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农村地区减少庙会、集会等聚集活动。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扩散的,将追究相关场所和举办者责任。

  二、严格省外、境外人员货物管控

  (三)严格入境人员、货物管控。进一步做好入境航班接机保障工作,落实登机人员核酸检测结果查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防控法律责任告知、点对点转运、集中隔离酒店隔离医学观察、定点医院诊疗等措施,确保从舱门到隔离点全流程严密“闭环管理”。同时强化“人物同防”,对来自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行李、邮件、货物等物品实施科学规范的消杀处理,每周对相关工作环境进行一次消毒效果检测;对海关安检人员、货物托运装卸人员及工作环境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实施转运任务前后,转运驾驶员和车辆需进行规范消毒,每周对转运驾驶员和车辆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隔离酒店管控。对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严格实施“14+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酒店在严格落实“一人一间”隔离医学观察基础上,强化“三巡查、两监测、两消毒、日报告”管控措施;采取无接触方式传递生活用品和食品,防止交叉感染;属地医疗卫生机构每周对隔离酒店从业人员和酒店环境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市级每两周飞行检测一次,省级不定期进行飞行检测。

  (五)严格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晋人员管控。针对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的特点,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晋人员的排查管控力度。各市、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指导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晋人员监测。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能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7日居家(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第一时间完成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解除集中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7日居家(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检测结果阳性者,立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居家(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可疑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就医。

  (六)严格人员省外出行管控。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元旦、春节期间,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境外出行,如确需离开,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返回前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倡导公众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加大人流量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出行指引。

  三、严格重点场所管控

  (七)严格重点场所疫情监测。各级要压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做到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责任到人;建立重点场所健康管理员制度,实施早期症状监测,及时通过“三晋通”手机APP“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多点触发预警响应系统”,进行早期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八)严格交通场站管控。机场、车站等重点场所在落实勤通风勤消毒措施的基础上,对进出人员严格实施体温监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在候车(机)大厅等场所,提醒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根据风险等级调控客流班次,减少排队等候时间,降低人员密度;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监测制度,上下班体温检测各一次,身体出现不适及时就诊,严禁带病工作;行驶中提示乘客全程佩戴口罩;科学控制客座率,车辆每次载客前后做好清洁消毒,勤通风换气。

  (九)严格学校、托幼机构管控。学校、托幼机构要坚持错时错峰到校(园)、就餐,坚持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勤通风、勤消毒;减少人员聚集,不举办大型活动;做好晨午检等健康监测工作,不带病工作学习;各地可根据疫情形势错峰放假,精准有序安排学生离校(园),确保离校(园)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并在往返途中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十)严格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管控。落实服务人员、顾客全程佩戴口罩,落实体温监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准入制度;对场所内高频次接触的部位和设施勤消毒,场所勤通风,设置“一米线”标识。不举办大型促销、营销集会、年会联欢等大型活动。动态掌握进入人员数量,必要时采取瞬时客流量限制、记录联系方式和进入时间段信息等措施,推荐使用自助购物、点餐、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减轻线下人员聚集压力。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每日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上岗期间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程序。餐饮从业人员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做好个人防护,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酒店住宿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十一)严格农村地区返乡人员管控。各地要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三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各县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操作流程,做好人员物资储备。落实“三减少、三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网格化管理和加强定点诊治等工作要求,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各级要利用广播、宣传车等深入农村街巷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左邻右舍,充分发挥群防群控优势,加强元旦、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尤其是从事冷链、物流等重点行业人员的排查管控。要规范设置发热诊室,县、乡两级要提供核酸采样服务,做好病例转诊准备,一旦发现病例,科学划分风险等级范围,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十二)严格文旅活动管控。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控制室内人员数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影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环境清洁和消毒,推广“预约参观”服务措施。落实游客体温筛查,配套使用“健康码”“行程码”核验等手段,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避免拥挤。

  (十三)严格养老机构、福利院等场所管控。各级养老机构、福利院等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全体人员开展健康状况监测,完善健康档案,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控制探访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对进入养老机构、福利院的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和出入登记。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做好清洁消毒。

  (十四)严格司法监管场所管控。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制定严密细致的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监管民警、工作人员培训和在押、服刑人员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根据监所情况,配足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疫物资。每日安排专人负责监管民警、工作人员和在押、服刑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就医排查。实行封闭管理,加强监管区和行政办公区的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加强餐(饮)具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采取错峰放风和休息,人员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减少交流,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

  四、严格冷链物流管控阻断“由物及人”传播

  (十五)严格冷链食品管控。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和《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落实冷链食品总仓管理制度,对冷链食品要全面索票索证、全面核酸检测、全面预防消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每周进行核酸检测,卫生健康部门对食品、环境、从业人员开展抽样检测和飞行检测,及时为冷链从业人员按程序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对存量进口冷链食品要继续严格执行前期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清零。

  (十六)严格物流快递管控。邮政、快递相关部门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对邮递员、快递员、运输驾驶员和装卸工人等每日上下班体温监测,每周对快递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强对内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快递员收发快递时严禁脱摘手套和口罩,切实做好对快递物品及外包装的消毒工作。

  五、严格规范医疗救治严防院内感染

  (十七)严格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的设置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四早”要求,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等基本要求设置发热门诊,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加强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培训,提高责任意识,落实首诊负责制,确保不漏诊一个可疑患者。加强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对重点人群实行“应检尽检”,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检测结果。

  (十八)严格规范医疗救治。各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要成立诊疗专家组,按照“四集中”原则,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到早检测、早干预、早介入、早治疗,确保患者尽快收治、集中救治;要落实省级专家日会诊、病例定期分析和重症病例转诊制度,尽最大努力降低患者由普通型转为重型的比例;推广山西特色的救治经验,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全面提升医疗救治水平。要成立医学应急救援队,切实提高聚集性疫情应急和救治能力,做到“平战结合”“战平结合”,一旦出现散发或聚集性疫情,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

  (十九)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各级医疗机构要坚持“院感零容忍”,毫不松懈落实院感防控的各项措施。要进一步加强患者收治入院管理和住院患者管理,每周对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和诊疗环境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严禁医护人员带病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对住院患者和陪侍人员,实施核酸检测阴性准入制度;对患者和陪护人员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承担标本采集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制订工作预案和操作流程,防止病原泄露和人员感染发生。

  六、严格疾控机构技术把控

  (二十)严格质量控制。各级疾控机构要发挥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的技术优势,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检测报告注明核酸检测CT值、抗体滴度值等信息,为病例诊断、感染来源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二十一)严格精准施策。集中隔离酒店出现检测阳性病例时,疾控机构要立即对患者、隔离酒店环境标本采样检测,为调查、判断感染来源提供佐证;冷链环节检出阳性标本时,要“人物同查”“人物同防”,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冷链食品来源地信息通报和疫情研判。

  (二十二)严格落实多病共防。针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疾控机构要每周采集流感等传染病患者的呼吸道标本进行新冠肺炎的核酸检测,增加监测工作的多源性,增强监测敏感性;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分析,结合国际国内疫情形势,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和预警响应建议。

  (二十三)严格开展流调溯源。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强化流行病学调查溯源队伍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分别建立由疾控、医疗、公安、通讯管理、社区、大中专院校等人员组成的不少于50人、30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队伍。

  七、严格落实重点人群新冠疫苗紧急接种

  (二十四)严格组织管理。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整体部署和我省紧急接种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接种专班,明确接种人群范围,理顺接种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列出任务书,倒排时间表,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确保在2021年2月5日前完成全部重点人群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

  (二十五)严格技术保障。要按照城乡分开的原则,划分重点区域,按要求做好组织保障,合理规划,设立足够数量、符合条件、技术优良的接种点承担新冠疫苗接种,确保每个紧急接种点都有二级以上医院对口负责医疗救治工作,都有120救护车负责急救转运。

  (二十六)严格重点人群接种。当前要重点做好冷链物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国际航班经停入境保障人员,海关边检人员,民航、铁路、公路从业人员,快递服务从业人员、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等高风险人员接种工作,力争做到“应种尽种”。随着国家疫苗生产供应保障能力的提升,疫苗接种逐步全面铺开到全人群,力争通过主动免疫的方式建立起群体免疫屏障。

  八、严格落实爱国卫生运动各项要求

  (二十七)严格卫生整治。深化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常态化,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重点消除卫生死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二十八)严格健康教育。广泛宣传防疫知识,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培养公众“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提倡文明节俭过节,从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减少不必要的聚集、聚餐、聚会。

  九、严格防控工作督查

  (二十九)严格防控工作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查漏洞、补短板,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督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到位。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防控意识淡薄、思想麻痹松懈等问题要严肃问责,因履职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十、严格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

  (三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两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遇有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同步推进、无缝衔接,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守护全省人民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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