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中级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履行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2.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3.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四年以上者(含四年),经短期保育成绩突出者。
4.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者。
高级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履行职务五年以上者(含五年)。
2.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者。
3.幼师及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4.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培训对象:
1、准备从事或立志从事保育工作、幼儿教育的人员
2、在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亲子教育,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3、失业下岗人员或想从事保育工作的人员
就业方向:家政服务公司、母婴护理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幼儿教育机构等。
证书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
南京海舟职业培训学校咨询报名及上课地址
校址一:南京市浦口区泰山新村泰西路2号(国电公司门口泰山医院后100米
附近地铁与公交:地铁S8号线(到泰山新村下2号出口出来)
公交:D10、D4、D2、583、D3、656、664、606、531区间、602、583、666、665等公交到泰山新村下
校址二:南京市浦口区江浦珠江镇凤凰大街13号(江浦老法院对面凡星市场口二楼)
附近地铁与公交:地铁10号线(到文德路下1号出口出来)
公交:D14、603、601、600、608、等公交到文德路东站下 603、610等公交到文昌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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